在四川,僅僅從交通方面的四川交通標志牌就可以看出現在人們對交通這塊的重視,其實標志牌在國家來講是很受重視的,成都交通標志牌的質量現在進步就比較大。
青島市停車場管理條例 2007年8月29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7年9月21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使用管理,規范車輛停放,維護交通秩序,根據國家有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 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青島市和各縣級市城市規劃區以及旅游區(點)的停車場管理。 第三條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的規劃管理。公安部門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的 使用管理,并參與停車場規劃、建設的有關管理工作。 發展和改革、建設、市政公用、工商、價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停 車場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停 車場的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 序、暢通。 第五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和開辦公共停車場,鼓勵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 設停車場。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建設和開辦公共停車場遵循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第六條 公安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停車引導系統等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 鼓勵和推廣應用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管理停車場。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根據所在區域現實和預期 的機動車停放需求,劃定停車場建設用地。 第八條 市和各縣級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建設、發展和改革等部門根據城市總體 規劃要求,編制停車場專業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停車場專業規劃時,應當征求各區人民政府的意見。 停車場專業規劃批準后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報原批準機關審批,但不得減少停車 位的數量。 第九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機動車停車位嚴重不足的區域和公共交通線路比較集中、 可以實現自用車與公共交通換乘的地段,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 第十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項目.
從以上的規定中就明白現在四川、成都交通標志牌的重要地位,所以我們廠家在制作的時候也提升我們的專注度,來進一步完善產品。